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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日报,2024年2月1日,我問警察朋友:如果你們拘捕了一個大賊,把他送上法庭,在審判過程中,大賊提到另一在逃幫兇的名字及罪行,你們會不會把那未被捕的幫兇繩之於法?
警察朋友說:一定會,因為大賊在庭上的作供,就是幫兇的犯罪證據。
這兩星期,大家在黎智英案中,追看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大爆內幕,當中提到一個幫兇的名字——陳方安生,於是,很多人都問:證據確鑿了,能拘捕她嗎?
陳方安生曾於2019年3月與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莫乃光,一同赴美見時任副總統彭斯談香港。張劍虹在庭上作供說,當時黎智英認為這是游說美國的「好時機」,並指示張劍虹在《蘋果日報》頭版顯著報道此新聞,「做大佢」,並引述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的建議,不平鋪直述新聞,而是利用此事「達到最大效果」。
兩個月後陳方安生再帶領幾個議員到德國柏林及漢堡,會晤德國外交部國務秘書,大肆批評港府修訂逃犯條例。
張劍虹作證時承認,陳方安生就是為黎智英及其他反對派政客引見英美重要官員的主要人物。警方也從黎智英電郵發現,他曾向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匯款逾176萬港元。
原來,陳方安生是黑暴一股潛藏暗處的力量,不只為黎智英及政客扯線,更為前線鋪路。
2019年黑暴發生後,西方多國突然出現大量攻擊我國及特區政府的報道及廣告,原來,負責打這「國際輿論線」,是一個以李宇軒、劉祖廸、陳梓華等人為首的「重光團隊」,他們單是向多國20多間傳媒付「刊登費」,就用了980萬港元,錢,當然是入黎智英數。
幾個無名小卒何德何能叫動西方多個老牌大媒體?那就全靠陳方安生了。2019年12月,陳方安生帶着「重光團隊」核心成員李宇軒參加了英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在官邸舉行的午餐會。之後,陳方安生再跟李宇軒和陳梓華會面,然後,「重光團隊」就加入了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成立的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主力打國際戰線。
一宗嚴重國安案件,審訊過程中不斷出現一個幫兇的名字,而這幫兇竟是個逍遙法外的退休公務員,想請問,警方可否請她回來深入問訊?政府又可否對她停發長俸?
人老精,鬼老靈,陳方安生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前4天宣布金盆洗手,從此不沾政治事。但犯過的罪、作過的惡、收過的錢,真的可以洗洗手就一筆勾銷?
如果,香港一早有廿三條,陳方安生將會是「境外干預罪」的罪犯,大家就會看到她被斷糧、被戴上手鐐、被帶進監房的畫面,而不是像今天,仍可大刺刺在馬會飲茶,在豪宅嘆世界。
想一想,我們納稅人原來每個月還在掏錢供養這種賣國賊,大家就明白,廿三條立法是多麼的刻不容緩。
(雨林编辑,来源:大公报,港人博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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