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日前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旅客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了纸质行程单邮寄费用。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未来,随着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大幅度减少,行程单的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邮寄等成本也将大幅降低。
据了解,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提醒和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记者陈晨)